老太疑被2歲童學步車撞倒開審 稱車速快力度大
今年2月11日76歲的合肥市民曾老太跳廣場舞時摔倒稱是2歲孩童小斌(化名)騎學步車將她撞倒孩子父母否認稱是老人自己后退時撞到孩子老人將小斌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賠13萬元因案情復雜9月30日廬陽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
5月25日廬陽區法院曾開庭審理此案然而因該案的案情復雜法院又于9月30日第二次審理了此案據了解案發后原被告都曾去轄區派出所申請查 看監控但現場是盲區如此一來雙方都必須出具有力證據9月30日的庭審中原被告雙方一度將部分媒體的報道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交
原告提交了山東電視臺調查采訪欄目的一份光盤原告稱根據視頻采訪目擊證人均證明曾老太是小斌撞倒受傷被告也提交了一些媒體報道認為原告對事發過程的描述與訴狀庭審證人證言中的陳述不一致對此原告方表示我陳述的是孩子在騎車的過程中撞向老人將老人絆住老人怕撞倒孩子才向右后方摔倒
曾老太究竟是不是小斌撞傷的9月30日的庭審中原被告再次展開了激烈交鋒
原告認為小斌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在騎行過程中撞向曾老太兩腿之間導致老人重心不穩倒地小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控制車速和方向只能用兩腳蹬地前行車速可以很快沖撞力度也大老人倒地時怕壓到孩子下意識地向右側倒地孩子當時并沒有受傷也沒有哭原告認為小斌的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說小斌所騎的滑板車高40厘米重量很輕而小斌年齡較小身材瘦小而老人身高162厘米體重50公斤對比之下小斌在滑板車上撞倒老人的說法不能成立若確實發生撞擊老人應該是向車輛行進方向的前方撞倒并非向后撞倒被告認為老人只能是第三方力量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摔倒法庭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