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靈芝孢子粉打假獲萬元賠償
靈芝孢子粉屬于中藥材卻被網絡商家作為食用菌產品出售近期長寧區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涉案商家被處退一賠十懲罰總額達1萬余元
劉先生今年6月在淘寶上購買了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3盒靈芝孢子粉價值總計1140元該商品的展示頁面打出具有提高免疫力保肝解毒延緩衰老及抑制腫瘤等宣傳語但劉先生收到快遞后仔細檢查發現商品包裝盒上標注的許可證號是預包裝食品且執行標準GB7096-2003是食用菌衛生標準劉先生認為靈芝孢子粉是中藥材不是普通食品不應該按照該標準銷售于是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退還貨款1140元并賠償10倍價款11400元
被告公司不同意劉先生的請求認為靈芝孢子粉雖然不可以作為普通食品出售但可以作為中草藥出售不應受生產許可證類型的限制
長寧區法院經查明去年6月2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在《關于破壁靈芝孢子粉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辦食品函[2014]390號)中稱靈芝孢子粉缺乏長期食用歷史且已作為藥物使用不宜作為普通食品原料同年9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含破壁靈芝孢子粉產品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4]173號)明確要求不得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普通食品不得經營含破壁靈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保健食品應當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
因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致調解不成長寧區法院認為涉案商品在生產時未獲得保健品批準文號產品適用食品標準將含有破壁靈芝孢子粉的產品作為普通食品進行銷售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原告劉先生購買涉案商品后無法食用合同目的得不到實現故退款請求具備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外還可以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故劉先生要求被告公司賠償11400元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