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你 寶貴的地下水?——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即將實施
凈水網 很少有居民親眼見到過地下水因為這是一種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重力水但地下水的作用非常重要由于水量穩定水質好是農業灌溉工礦生產和城市生活的重要水源之一此外地下水還有穩定地層防止地陷以及提供相對穩定的溫度環境等作用
不過中國地下水短缺及污染觸目驚心有媒體報道向污染宣戰的中國水污染治理或是最大最昂貴的挑戰
污染現狀觸目驚心
根據中國環境保護部《2014年中國環境公報》2014年全國20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4896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中水質為優良級的監測點比例為10.8%良好級的監測點比例為25.9%較好級的監測點比例為1.8%較差級的監測點比例為45.4%極差級的監測點比例為16.1%
如果根據正在修訂的《地下水質量標準》中的分級僅有不到四成的水質為優良良好的地下水可以用作生活飲用水有接近兩成的地下水或許已經完全不具備使用功能
地下水改善的程度也并不樂觀分布在195個城市的有連續監測數據的4501個水質監測點顯示水質同比呈穩定趨勢的監測點比例為65.3%呈變好趨勢的監測點比例為16.7%呈變差趨勢的監測點比例為18.0%
據介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體現為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鐵錳三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和氨氮)氟化物硫酸鹽等的超標另外有較少的地下水還呈現砷鉛六價鉻鎘等重(類)金屬超標現象
更讓人擔憂的是我國地下水資源相當緊缺水利部公布的2013年水資源公報顯示目前我國有16個省區重度缺水6個省區極度缺水全國600多個城市中有400多個屬于嚴重缺水和缺水城市京津冀人均水資源僅286立方米為全國人均的1/8世界人均的1/32遠低于國際公認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極度缺水標準而上述地區的地下水更是岌岌可危|
保護存在極大難度
專家介紹地下水之所以很難保護既有其地質特點的原因也有法律管理等多方面因素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苑介紹從水污染成因看污染源主要包括點源污染和面源污染
其中點源污染主要來自企業排污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曾指出我國工業達標排放的廢水都是劣V類水這種污染源理論上很好監測不少城市重點可能造成污染的企業都被嚴格監測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企業可能通過私設暗管偷排等手段規避監測這時公眾及時的監督非常重要但并不像地表水例如湖泊河流甚至居民區附近的小溪那樣一旦受到污染水體的顏色氣味變化非常明顯社會公眾的感知也較為及時地下水被污染時多數公眾感受不到這就對點源污染的監測帶來嚴峻挑戰
另外與地表水污染源類似對地方來說一些重污染源企業可能是納稅大戶一旦直接關停對地方經濟帶來不小影響這樣復雜的關系成為保護地下水的羈絆
面源污染則主要指農藥使用以及空氣中的污染物通過下雨進入地下水面源污染不僅對中國對全球各國都是挑戰目前還只能從源頭治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全國知名環境法學者高利紅認為地下水保護存在極大技術性難度涉及的利益極為復雜不易協調使得我國對地下水保護在政策與制度上不像地表水保護受到重視我國目前對地下水主要側重勘探與監測以及地下水取水許可等少數制度
我國對地下水的管理目前也呈現九龍治水的問題深層地下水作為礦產資源由國土部門進行管理淺表層地下水作為水資源由水利部門管理涉及地下水污染的環保部門也有管轄權由于地下水的空間分布其地域管轄也同樣比較復雜
高利紅介紹這種復雜的管理形式是由于水法環保法礦產法等其他立法設置有的地下水規范是各部門依其業務職能范圍各自分別制定產生造成地下水立法的破碎化實質上反過來又重新固化既有分散化的地下水管理體制為進一步制定綜合統一協調效能的地下水基礎性立法形成障礙我國在地下水保護中呈現的立法與執法間互成因果的現象這對地下水保護顯然不利|
提升公眾對保護地下水的參與度
面對這樣的現狀專家建議對不同的污染源對癥下藥首先對于點源污染應加強監測同時提升公眾在保護地下水方面的參與度胡苑建議
記者從權威部門了解到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即將實施由水利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申報的《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已正式進入實施階段國土資源部將建設10103個地下水監測站點其中新建監測站點7235個改建監測站點2868個預計國家地下水監測站點監測控制范圍將擴大到350萬平方千米站網密度提高到每1000平方千米5.8孔(站)有效提高地下水監測自動化和信息化水平實現對全國地下水動態的有效監控
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時要考慮到一線環保工作者的執行實際情況例如對技術上證明已經明確影響公眾健康的污染源要剛性執法如果還不存在惡性影響則應該引入更多的柔性機制鼓勵企業和公眾溝通協調這樣既保護了水資源同時也并不會一刀切地影響當地經濟發展
對面源污染則需要從根本上防治例如洗衣液肥皂農藥等在分解后對環境減少甚至不造成負擔應成為一個大的趨勢
其次從立法及執法來看專家建議理順地下水治理法律建立可操作系統的基本法
高利紅認為應在梳理借鑒和吸收國內現有立法及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對地下水的管理體制及主要制度進行概括規定或對其設置委任立法規定授權或要求相關行政部門對特定地下水管理制度出臺專門規范以盡快填補空白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李啟家指出對能夠掌握的地下水資源做好詳細記錄然后編制比較詳細的目錄明確用途同時水污染物排放要把向地下水排放和地表水排放分開實行較為嚴格的許可可以探索地下水排污的負面清單
再次專家認為應轉變保護地下水的觀念一直以來我們說保護地下水都是站在環境保護的角度這感覺離公眾有些距離李啟家建議應借鑒國際經驗對水體的保護看作一個國家公民的健康的保障甚至對水質優良的監測點試行直接飲用水的探索讓公眾與地下水進一步親密接觸以帶動全社會一起來共同保護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