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聊天起紛爭 持刀傷人悔已遲
2月25日北關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酒后聊天起紛爭的案件陳某與張某本是多年的老鄰居平日里兩人關系挺好誰知一次酒后聊天過程中兩人話不投機沖動的陳某竟持刀將張某捅傷最終陳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2015年5月19日晚上陳某酒后到家屬院的存車棚時遇到正與朋友喝酒聊天的張某便加入他們的行列在閑聊過程中陳某與張某因瑣事發生爭吵被其他人勸開陳某回到家后越想越生氣拿起一把水果刀回去找張某在家屬院門口陳某持水果刀捅了張某腹部一刀案發后陳某被民警帶走經鑒定張某肝臟損傷構成重傷二級
北關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并賠償張某經濟損失人民幣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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