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醋是飲料還是調味品?
蘋果醋究竟是飲料還是調味品
佛山市海天調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海天)認為七名被告共同生產銷售印有海天商標的蘋果醋侵害了其商標權但被告則辯稱蘋果醋是飲料與佛山海天生產的調味品不是類似商品不構成商標侵權日前佛山海天將七名被告告上法庭索賠520萬近日佛山中院開庭審理該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尚未有定論
起訴多個海天商標侵權
記者了解到佛山海天所擁有的含海天字樣及圖形的第1121295號商標以及第3448510號商標均在第30類醬油醋等商品上申請注冊取得并經常搭配使用構成海天品牌中最主要的注冊商標而此次佛山海天同時起訴了包括淮安海納百川飲品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王付生漯河錦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認為其多年來生產和銷售使用海天商標字眼的蘋果醋產品存在侵犯佛山海天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佛山海天認為七被告在產品和產品包裝網站宣傳名片上使用各種帶海天集團的字眼誤導相關消費者認為其品牌與佛山海天之間存在投資關系提高其品牌知名度給佛山海天品牌的商業信譽和商品市場帶來了嚴重的損害此外淮安海納百川飲品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含海天字樣的第3347978號商標早已被撤銷但多年來被告并未停止其侵權行為
所以佛山海天將7家涉嫌侵權企業告上法庭請求佛山中院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停用原告海天字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登報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20萬元
爭議蘋果醋是飲料還是調味品
上周該案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雙方就案件焦點展開辯論對于佛山海天的指控被告答辯稱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被控侵權的蘋果醋產品屬于第32類商品即不含酒精的飲料可以直接飲用而佛山海天的商標均指定在第30類醬油醋等商品上使用屬于調味品不能直接飲用
因此雙方產品在性質上功能制作工藝上有本質的區別在商場商品擺放時也不在同一區域不會對消費者構成混淆并不構成侵犯佛山海天的商標專用權
對此佛山海天則認為蘋果醋兼具調味品和飲料的性質二者實質上為類似商品其次有證據顯示佛山海天很早已經推廣相關產品
在推廣時就有兩種醋一個為調料醋一個為飲料醋所以被告在其產品上加行飲料二字并不能排除佛山海天的產品與被告的產品在使用功能上的相似性海天品牌品牌知名度很高即使被控蘋果醋產品與其產品在超市的擺放位置不相鄰也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