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夫妻用工業鹽當添加劑 丈夫獲刑七個月
工業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劑但是張家港一男子孫某在制作豆制品香糕過程中竟然違法添加工業鹽銷售金額高達10萬多元昨天張家港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被告人孫某1984年出生于湖北省前年8月他在網上看到張家港某豆制品廠正在轉讓于是帶著妻子來到了張家港10月份左右該豆制品廠的老板郭某與其簽訂轉讓協議其中包括除房屋之外的所有生產設備因孫某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為此孫某就問郭某生意上有哪些老客戶并要了他們的電話號碼其中就有送鹽的客戶
等一切準備就緒孫某夫婦倆就著手開始了自己的新事業當年11月份孫某聯系了送鹽的客戶李某讓他送些鹽過來李某將2袋用白色大塑料袋包裝的鹽送到了孫某手里因孫某之前做過豆制品加工生意知道正規的食用鹽是什么包裝的所以一眼就知道李某拿的是工業鹽李某說現在市場上都在用這種鹽且每袋的價錢要比食用鹽便宜80元為了省錢再說也不是自己吃孫某昧著良心花300元買下2袋工業鹽而后用于香糕的加工制作并在市場上進行銷售至案發共計銷售10萬余元去年8月當地鹽務局進廠檢查時在生產車間發現剩余的45公斤工業鹽后孫某被傳喚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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