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堵塞老伯質疑物業服務自行爬梯不慎摔傷引發官司
廚房下水道出現堵塞六旬老伯認為物業公司沒有及時為他疏通管道便自行爬上物業公司提供的竹梯進行維修結果因竹梯打滑摔傷住院今年1月15日巫老伯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對于事故責任巫老伯和物業公司各執一詞誰該為巫老伯的摔傷埋單12月15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老伯爬梯修管道摔傷起訴物管公司索賠2萬
62歲的巫老伯是珠海人他患肢體四級殘疾居住在坦洲鎮永源路某小區202房因廚房下水道堵塞他向物業公司反映相關問題2014年1月14日14時許物業公司派維修人員魏師傅保安隊長劉先生在涉案房屋外墻架竹梯維修下水管道
魏師傅維修后告訴巫老伯外墻水管沒有堵住廚房內部堵塞不是他的維修范圍巫老伯表示質疑于是親自爬上竹梯檢查下水管道并在此過程中與魏師傅劉先生發生口角后來梯子打滑巫老伯摔倒在地受傷物業公司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巫老伯送往坦洲醫院治療并墊付費用693.7元巫老伯共住院14天
今年1月15日巫老伯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巫老伯認為是物業公司要求他爬上6米的高空進行維修由于物業公司提供的竹梯存在缺陷(打滑)并且物業公司的員工沒有扶穩竹梯也沒有做好防護致使巫老伯從6米的高空摔下身上多處骨折巫老伯要求物業公司賠償他醫療費誤工費等2萬余元
誰該為此承擔責任雙方法庭上各執一詞
對于這起事故的起因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魏師傅稱當時他在外墻將水管切開發現并沒有堵塞而是涉案房屋家里的水管堵了這時巫老伯自己爬上梯子查看劉先生還說 大叔小心一點巫老伯說魏師傅會不會修并發生口角當時梯子往左邊一滑巫老伯就摔倒在地
保安隊長劉先生稱他扶著梯子讓魏師傅上去檢查水管發現該水管沒有堵塞巫老伯不相信他們要爬上梯子去看劉先生提醒業主不要爬梯子但他不理會劉先生用右腳踩住梯子兩邊用手扶著巫老伯上去以后與魏師傅發生爭吵情緒比較激動不小心從梯子上摔了下來
巫老伯不認可魏師傅劉先生的說法他堅持認為是物業公司的人要求他爬上梯子的
法院判決責任八二開老伯終審獲判賠970元
市第一法院一審認為巫老伯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應當對危險行為有足夠的認識但他仍然攀爬竹梯是導致自己摔傷的主要原因應對損害后果承擔主要責任
而物業公司組織人員維修下水管道沒有能阻止巫老伯的危險行為在巫老伯爬上竹梯后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是巫老伯受傷的次要原因但物業公司在巫老伯倒地受傷后已經及時報警阻止了損害的進一步發生因此對損害后果承擔次要責任
法院酌定巫老伯物業公司承擔責任的比例為82巫老伯的損失合計是4850.36元物業公司應承擔20%為970.07元扣除他已經墊付的693.7元物業公司還應賠償巫老伯損失276.37元
該案一審宣判后巫老伯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市中院認為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巫老伯沒有證據證明是物業公司的人要求他爬山梯子的因此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主要責任近日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