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是汽車上的常規應急裝備,外觀一般呈三角形狀態,所以又稱為三角警示牌。
沒立警示牌 地滑摔骨折大娘告醫院獲賠11萬
保潔打掃時沒立警示牌地面濕滑醫院擔責80%
吳大娘在沈陽二四五醫院住院期間因地面濕滑摔成8級傷殘
2014年3月71歲的吳大娘因腦梗塞到沈陽二四五醫院內二科住院治療
4月6日因保潔人員臨時清理地面污物沒有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地面濕滑吳大娘在去開水房的途中不慎摔倒造成左側股骨頭骨折8日吳大娘在該院外三科做了人工股骨頭置換手術直至4月30日出院吳大娘傷情經鑒定為8級傷殘
吳大娘將沈陽二四五醫院起訴到法院索賠醫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9781.90元傷殘賠償金按8級計算共計76734元殘疾輔助器具更新費用以及后續治療費用并保留二次手術的訴訟權利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沈陽二四五醫院稱護士在吳大娘住院期間多次向其家屬告知行走要有人攙扶穿防滑鞋在《住院須知》等書面材料上也有提示事發時事發地走廊地面洗手間墻上均有小心地滑字樣他們已經盡到了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義務也履行了告知義務
吳大娘作為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家屬沒有做好保護義務吳大娘的受傷與沈陽二四五醫院無關醫院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吳大娘在去開水房途中經過水房門口時因該地點保潔人員臨時打掃地面污跡造成地面濕滑且沒有設立警示標識而吳大娘在看到保潔人員進行地面清理的情況下沒有提高自身的注意義務疏于防范導致摔傷縱觀整個事件過程沈陽二四五醫院應承擔主要責任吳大娘承擔次要責任
今年法院一審判沈陽二四五醫院賠償吳大娘醫藥費等的80%共計11萬余元宣判后沈陽二四五醫院不服提出上訴近日法院發布案件二審結果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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