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意外撞死蘇州一男子,本應有免責特權,為何要負全責?一文告訴你
救護車作為醫院的特殊車輛為營救各種緊急病人做出了很多貢獻也就是說救護車就是一輛專門救人的車但是最近卻出現了一出救護車撞死人的事故原本救人的車為何變成了殺人的車而錯誤究竟處在人身上還是車身上呢
近日蘇州一輛救護車在送病人前往醫院的過程中發成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并且交通事故還造成了一位行人的死亡在大家的印象中救護車似乎有著一定的特權這個特權可以讓救護車有一定的免責權但是這一次救護車很有可能要負全責
根據事發當時家屬提供的信息救護車并沒有鳴笛并且闖了紅燈這才釀成這一出悲劇也就是說責任都在救護車身上那么救護車的特權為什么不能將其免責呢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救護車只有在接送緊急病人的時候才能使用特權特權能讓救護車闖紅燈是沒錯但是根據規定要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并且一定要鳴笛而救護車司機在沒有鳴笛的情況下闖紅燈且車上病人并不危機在這種情況下闖紅燈就并不具備特權所以這一出事故救護車理應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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