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銀杏葉藥品專項監督抽驗的通知
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四川陜西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為配合銀杏葉藥品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查清當前市場上銷售的銀杏葉藥品的質量狀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決定在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四川陜西等6省市開展銀杏葉藥品專項監督抽驗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對市場上在售的所有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銀杏葉藥品實現全覆蓋抽驗徹底凈化銀杏葉藥品市場
二抽樣要求
一請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四川陜西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市場上銷售的其他省區市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銀杏葉藥品進行抽樣對片劑膠囊劑每個企業共抽取2030批次;對其他劑型每個企業共抽取35批次
二被抽樣單位應包括藥品批發零售及使用單位且有一定的覆蓋面和代表性應均衡抽樣避免重復
三抽樣量應為檢驗量的3倍且至少包含3個最小銷售包裝
四抽樣工作從2015年6月16日開始每天通過國家藥品抽驗信息系統上傳抽樣進度全部抽樣工作應于2015年6月25日前完成并向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報告抽樣匯總情況填報附件
三檢驗要求
一對抽取的銀杏葉分散片銀杏葉片和銀杏葉膠囊請各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本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根據《銀杏葉提取物銀杏葉片銀杏葉膠囊中游離槲皮素山柰素異鼠李素檢查項補充檢驗方法》進行檢驗相關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對收到的樣品應立即安排檢驗并每天通過國家藥品抽驗信息系統上傳檢驗結果
二對抽取的其他劑型的銀杏葉藥品請寄送至中檢院綜合業務處北京市東城區天壇西里2號郵編100050請中檢院利用抽取的樣品抓緊對補充檢驗方法的適用性進行復核并對相關樣品進行檢驗
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于2015年6月26日開始陸續向社會發布檢驗的結果請各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每天按時上傳檢驗數據
四其他要求
一抽驗藥品應為2014年1月1日之后生產的產品
二為保障專項抽驗工作順利實施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為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四川陜西等6省市分別臨時增配國家藥品抽驗信息系統密鑰5把請各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務必嚴格使用妥善保管專項抽驗工作結束后請于2015年6月30日前將增配的密鑰寄回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化監管司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2號樓郵編100053
三補充檢驗方法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中檢院聯系中檢院應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四此次專項檢驗所需經費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承擔各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先行墊付
聯系人吳忠祖聯系電話010-8833084818689979595
胡增峣聯系電話010-8833082813611333367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