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民間“打假”路泰和高中生打假"盯上降脂茶索賠
作為一名在校高中生肖權熱衷于民間打假繼6月份因買到內外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號不同質疑食品質量問題維權時被當地工商部門告知‘不予受理’繼而提起行政訴訟(本報6月29日已報道此事)之后10月27日他再次以懷疑碧玉源牌銀杏降脂茶違法添加銀杏葉原料為由將當事超市告上法庭
肖權在學校是一名理科生他對于今后的人生規劃有自己的打算我以后想從事網絡維權方面的工作不少人做‘黑客’侵犯用戶權益我要做一名與之斗爭的‘紅客’
購買銀杏降脂茶發現有問題
10月5日肖權來到今日購物廣場泰和店花68.4元購買了3包碧玉源牌銀杏降脂茶
超市促銷人員告訴他該銀杏茶有保健功能可以降脂外包裝也宣稱杜絕三高顯我功勞天然草本植物成分
在外包裝上顯示其衛生許可證字為皖衛食證字(2006)第340200-000108號但沒有衛生部的小藍帽保健品的特制標志根據衛生許可證得知該銀杏茶為普通食品
然而一個細節引起了肖權的注意茶的外包裝上注明配料銀杏葉茶葉等
肖權在網上找到的相關新聞報道稱普通食品添加銀杏葉屬違法行為2009年12月4日《市場導報》刊發的《紹興好又多被判一賠十普通食品拿銀杏葉做原料》一文稱將銀杏葉作為普通食品生產和銷售行為均屬違法紹興市越城區法院近期就一起消費糾紛作出判決商家被判十倍賠償
肖權表示碧玉源銀杏茶既沒有保健食品標志也沒有藥品的批準文號所標注的僅僅是衛生許可證號
經過查詢相關法規文件肖權得知銀杏葉只可用作保健食品原料
早在2002年2月衛生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并印發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該名單將銀杏葉等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2007年10月衛生部在《關于黃芩等物品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復》中規定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所列物品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經安全性評價證明其使用安全性的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經營
關于銀杏葉是否可用于普通食品原料的問題肖權還拿到了國家衛生部對此的回復文件
發于2011年6月15日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顯示銀杏葉可用于保健食品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經營
至此肖權確信碧玉源銀杏降脂茶有問題
起訴商家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費
肖權隨后來到出售該銀杏茶的今日購物廣場泰和店與該店有關負責人協商提出十倍賠償的要求同時建議依法下架并面向全國召回所有問題產品就地銷毀但最終未得到認可
肖權說超市有關負責人回復稱降脂茶食品不可能存在問題
10月28日肖權將擬好的訴狀郵寄給了當地法院
在起訴書中肖權要求被告十倍賠償貨款和退回本金754.2元還要求賠償相關損失精神損害3000元三項共計3755.55元
起訴書強調原告就被告銷售不合法食品可能給原告和其他消費者帶來慢性或隱性傷害要求被告在國家級報刊上公開登報致歉建議法院向泰和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告的違法銷售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日前當地法院已收到肖權的訴狀
事實上這并非肖權首次就食品安全問題訴諸法律4個月前在同一家超市今日購物廣場泰和店肖權購買到了內外包裝標準備案號不同的泰和烏雞在維權途中遇阻時最后也將一紙訴狀遞到了當地法院
在新法制報記者采訪時肖權對自己的行為這樣解釋對小事較真體現的是民間維權的力量我要讓人知道打假消費者自己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