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調崗?代繳社保?你中招了嗎?我們來看看
異地調崗要代繳社保合法嗎
維個權上次講了個跨市考勤打卡獲賠補償金的案例伙伴們大呼公司奇葩今天我們要講一個千里調崗還獲法院支持的案例提醒伙伴們簽訂勞動合同務必謹慎
于某于2014年6月入職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任培訓專員雙方約定合同期限為2年基本工作地點為北京于某同意諾遠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地點將其派往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相應崗位工作合同到期后雙方另行續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
2016年6月于某被調到諾遠長春公司從事培訓崗位工作工資仍由諾遠公司發放但各項社會保險由吉林省外國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代其在長春繳納并實際繳納至2018年2月
2018年2月諾遠長春公司分3次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于某因區域業務發展需要自2018年3月1日起將其借調至哈爾濱分公司負責當地培訓工作如未按時到崗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于某對調崗至哈爾濱工作明確拒絕并認為調崗未依法繳納保險等行為損害了其利益于2018年2月28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諾遠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
諾遠公司以于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于2018年3月6日解除與于博的勞動合同
1公司有權將于某調崗至外地嗎
依據于某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將其調崗至外省市的相應崗位該約定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應予遵守
公司兩次調崗并未變動于某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資水平應視為合理調崗于某拒絕到新崗位上崗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故公司有權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系
2代繳社會保險合法嗎
首先要明確虛構勞動關系代繳社保當然是不合法的但這不是民事案件的管轄范疇就本案而言雖然諾遠公司委托其他公司代為繳納于某的社會保險費用但該行為并未實際影響到于某的切身利益且該代繳行為已達兩年之久于某從未對提出任何異議故于某現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
維個權在此提醒大家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尤其是關于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主要內容的約定務必要明確發現單位有與勞動合同約定不符的行為要及時主張權利最重要的是遇到問題馬上維個權一站式幫您解決維權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