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楂片里有小蟲索賠一千元 這位消費者有點過分
5日下午福山區居民李某氣呼呼到福山工商分局投訴聲稱自己11歲的兒子吃了生蟲子的山楂片吃壞了肚子要求商家賠償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共計1000元
原來李某的兒子在福山某超市花3塊錢買來一小瓶山楂片回家后準備食用時看到瓶中有一小蟲就告訴了父親李某一聽認為有利可圖就趕到超市要求賠償說自己的兒子被山楂片吃壞了肚子非要超市賠償1000元不可由于要求賠償金額過高超市不答應爭執半天沒有結果便到工商局要求解決
福山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員立即找來超市負責人了解情況全面聽取雙方意見李某執意要求1000元賠償超市方承認瓶中出現小蟲系山楂片質量問題但未對小孩身體造成傷害賠償1000元的要求不能接受只答應以貨款的兩倍即6元退還給李某
了解情況后工商人員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知識對李某進行了宣傳耐心對李某指出索賠有度的規定和實事求是的道理經過一番教育后李某最后終于放棄了高額索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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